京醫保發〔2018〕29號
各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各有關定點醫療機構:
中國紡織科學研究院衛生所等15家定點醫療機構因不能繼續為參保人員提供服務,申請終止履行服務協議。根據北京市醫療保險相關規定,北京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自2018年6月8日起終止以下定點醫療機構的基本醫療保險服務協議:
1.中國紡織科學研究院衛生所(定點醫療機構編碼:05141028);
2.北京市密云區東邵渠鎮南達峪村村衛生室(定點醫療機構編碼:28170069);
3.北京市密云區十里堡鎮王各莊村廖從國村衛生室(定點醫療機構編碼:28170076);
4.北京市密云區十里堡鎮王各莊村村衛生室(定點醫療機構編碼:28170077);
5.北京市密云區西田各莊鎮大辛莊村學軍村衛生室(定點醫療機構編碼:28170133);
6.北京市密云區高嶺鎮下河村村衛生室(定點醫療機構編碼:28170152);
7.北京市密云區西田各莊鎮疃里村郭連友村衛生室(定點醫療機構編碼:28170162);
8.北京市密云區西田各莊鎮西康各莊村村衛生室(定點醫療機構編碼:28170165);
9.北京市密云區西田各莊鎮于家臺村村衛生室(定點醫療機構編碼:28170172);
10.北京市密云區河南寨鎮圣水頭村村衛生室(定點醫療機構編碼:28170220);
11.北京市密云區河南寨鎮提轄莊村郭鳳臣村衛生室(定點醫療機構編碼:28170223);
12.北京市密云區河南寨鎮提轄莊村陶淑平村衛生室(定點醫療機構編碼:28170224);
13.北京市密云區河南寨鎮提轄莊村張春艷村衛生室(定點醫療機構編碼:28170225);
14.北京市密云區不老屯鎮黃土坎村長明村衛生室(定點醫療機構編碼:28170243);
15.北京市密云區東邵渠鎮東葫蘆峪村陳鳳村衛生室(定點醫療機構編碼:28170254)。
終止協議后上述定點醫療機構將不再承擔醫療保險任務。參保人員在上述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北京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
2018年5月29日
來源: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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