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社人才發〔2018〕173號
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全面深化改革、擴大對外開放重要舉措相關行動計劃, 持續優化營商環境,不斷提高為各類用人單位及勞動者的服務能力和水平,更好地促進企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進一步穩定就業和擴大就業,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決定在全市范圍開展 “優環境穩就業送服務”活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活動時間
2018年9月至12月。
二、活動主題
送公共就業服務,促營商環境優化。
三、服務對象
(一)有人力資源服務需求的各類用人單位
(二)有就業意愿的各類勞動者
1.有就業意愿的離校未就業大中專畢業生,特別是困難家庭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2.有就業意愿或崗位轉換需求的各類技術技能人才;
3.有就業意愿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員、本市低收入農戶、城鎮就業困難人員;
4.其他有就業意愿的勞動者。
四、活動內容
(一)應需服務促進企業發展
1.主動入戶了解需求
公共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應主動對轄區內有用人需求的各類單位進行走訪。走訪時,工作人員應攜帶《就業服務聯絡卡》(見附件1),向其介紹公共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可提供的相關服務,并根據《入戶服務情況表》(見附件2)全面了解其對就業創業和人才政策法規咨詢、招聘服務、用人指導服務、人力資源管理咨詢及開發、勞動保障事務代理等公共就業服務需求。對符合我市產業發展方向且有服務需求的單位,可按照屬地原則或區人力社保局的要求,由屬地或指定公共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與其簽訂《日常服務協議》,建立日常服務關系,結合其服務需求,按照《北京市精細化公共就業服務實施細則》(京人社職介發〔2018〕153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要求,為其提供針對性的全方位公共就業服務。
走訪人員應及時在北京市人力資源市場信息系統職業介紹服務子系統(以下簡稱“業務系統”)中為走訪單位建立用人單位服務臺賬,并將《入戶服務情況表》相關內容錄入臺賬。對于有用人需求的,應同時錄入業務系統中的用人需求檔案。
2.對接需求做好服務
公共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要結合入戶情況,對有公共就業服務需求的用人單位做好需求對接,提供相關服務:對于初創期的中小微企業,要積極宣傳和解讀就業創業政策,幫助其申請和享受相關就業扶持政策,提高其吸納就業積極性;對于有招聘需求的單位,幫助其根據市場供求狀況和企業經營情況做好崗位需求特征描述等基礎工作,為其提供崗位設置、招聘條件等方面的指導和咨詢服務,合理確定招聘條件,科學制定和調整招聘計劃,使用面試輔助工具等幫助其選拔人才,促進其規范合理用人;對于有完善相關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等需求的單位,幫助其診斷現狀和分析問題,完善相關制度,提高用工穩定性;對于在經營中存在暫時性困難面臨裁員風險的單位,幫助其按政策申請和享受相關援企穩崗扶持政策。
3.跟蹤服務提供全程支持
公共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應根據《實施細則》要求,為建立日常服務關系的企業指定一名本機構職業指導人員(以下簡稱“企業服務專員”),并組成以企業服務專員為核心、包括職業信息分析、勞動就業服務等相關專業人員在內的服務支持團隊。服務支持團隊應統籌協調人力社保相關服務資源,會同有關部門為其提供勞動關系相關政策咨詢、就業促進政策咨詢和辦理、技能培訓政策咨詢和辦理等后續勞動就業服務支持。
企業服務專員應及時了解服務單位基礎信息和用人信息的變動情況,在業務系統中完善相關用人單位服務臺賬和用人需求檔案,促進服務支持團隊更精準地為服務單位開展持續服務。
(二)精準服務促進勞動者就業
1.促進離校未就業大中專畢業生就業
對初入人力資源市場的離校未就業大中專畢業生,特別是困難家庭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公共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應根據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做好本市困難家庭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幫扶工作的通知》和《實施細則》要求,結合“2018年暑期北京地區畢業生就業服務月活動”等系列公共就業服務活動,利用就業準備狀況評估、職業素質測評等技術服務工具,幫助其綜合分析就業準備等狀況,加強就業指導及崗位推薦,提供針對性就業支持:對由于就業擇業觀念等原因導致就業準備不足的,為其開展針對性的心理調適等服務;對由于專業、技能、能力等原因導致就業準備不足尚不具備上崗條件或創業條件的,按條件推薦其參加適合的就業見習、職業技能培訓或創業培訓等項目;對具備上崗條件的,為其開展針對性的崗位推薦服務,并提供面試指導服務,幫助其擇業和實現就業;對于實現就業的,提供針對性穩崗指導等后續跟蹤服務;對符合享受相關促進就業優惠政策的,協助其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公共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應將有關服務情況及時錄入業務系統中的個人服務臺賬,對困難家庭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的就業幫扶參照《實施細則》有關精細化就業援助服務相關規定執行。
2.支持技術技能人才更高質量就業
對有就業意愿或職業轉換需求的技術技能人才,公共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應根據《實施細則》要求,依托職業素質測評、智能化人職匹配等技術服務工具,結合其求職需求開展就業指導、職業信息分析和崗位推薦等服務,幫助其實現更高質量就業。對在求職過程中有多次失敗經歷的,可結合就業準備狀況評估、分類測評等技術服務工具,綜合分析其主要就業障礙及原因。對達到三級以上就業困難等級的,按規定為其提供針對性的就業幫扶。
3.做好困難群體就業幫扶
公共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要按照《實施細則》要求,使用就業困難程度分級工具、就業困難人員分類測評工具等幫助建檔立卡貧困人員、低收入農戶、城鎮就業困難人員確定就業困難等級,為其開展針對性就業幫扶。對達到重點幫扶等級的本市就業困難人員,應結合其分級分類情況、就業創業意愿及其資源情況,組成以就業援助服務專員為核心,包括職業信息分析、就業或創業服務相關專業人員在內的專門服務團隊,專門服務團隊應統籌協調相關就業創業服務資源,會同有關部門為接受專門服務的就業困難人員提供就業指導、職業技能培訓、創業培訓、崗位推薦等針對性就業幫扶。對于難以通過市場實現就業且符合我市有關規定的就業困難人員,可通過公益性崗位實行托底安置。要重點引導年齡較輕、學習能力較強的托底安置人員積極參加職業培訓,努力提升就業能力,促進其實現市場就業。
(三)廣泛宣傳做好政策引導
各區要依托“百姓就業超市”一站式互聯網綜合服務平臺(以下簡稱“就業超市”)、廣播電視、微博微信、手機APP等各種傳播渠道和工具,廣泛宣傳“優環境穩就業送服務”活動情況。要通過網上預約、服務郵箱等多種形式引導其積極參與到活動中來。要切實加強對就業創業等政策措施的宣傳,全面解讀政策內容和辦理程序,擴大政策宣傳覆蓋面。要積極宣傳活動的典型事例、服務成效等,使更多的用人單位及勞動者能夠知曉,使全方位公共就業服務進一步惠及更多服務對象。同時,要加強對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權益維護及引導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統籌部署
各區要高度重視本次活動,制定專門工作方案,明確活動的具體目標、任務和要求。成立專門領導小組,明確責任機構和責任人,扎實推進此次活動開展。
各區應加強工作統籌,強化部門聯動,發揮體系合力。同時鼓勵具有公共就業服務資質的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在市、區人力社保部門的組織下積極參與此次活動,為用人單位及勞動者提供招聘洽談、匹配推薦等就業服務。
(二)落實責任,全程管理
各區要以本次活動為契機,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動營商環境持續優化。要根據活動的任務目標,以街道(鄉鎮)為單位,實行分片包干,層層壓實責任,增強主動服務意識,創新工作舉措,提升服務水平。在舉辦活動前應制定應急預案,加大各相關部門的配合力度,杜絕踩踏等各類事故的發生。要突出做好有人群聚集的服務活動的現場監控、疏導和安全防范工作,落實安全責任,加強監督檢查,消除安全隱患,確保活動順利開展。
各級公共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要按照《實施細則》要求,進一步加強數據資源整合共享和服務流程再造,推動服務事項網上辦理和綜合辦理,實現“一網一門一次”,提供更多優質便捷服務。要把為用人單位和求職者提供的各類線上線下就業服務相關信息及時錄入業務系統,促進公共就業服務質量全過程管理,確保服務環節可查、服務結果可追、服務責任可究。
(三)加強督導,跟蹤問效
各區要通過實地檢查、隨機抽查、集中督查等方式,對活動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促進服務措施的落實和服務質量的提升。市人力社保局將對各區開展活動情況進行檢查,并依據相關業務系統數據(監測指標見附件3)、滿意度調查結果等信息對各區活動開展情況進行效果評估。此次活動成果也將作為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
各區要指定專人負責此次活動情況報送工作,及時報送活動開展信息及典型案例,并于2019年1月5日前將活動總結報送市人力社保局。
附件:1.就業服務聯絡卡
2.入戶服務情況表
3.服務活動開展情況監測統計表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8月20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
來源: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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