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桂林市事業單位考試招聘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
《2023年桂林市事業單位考試招聘考試公告(1105人)》已于2023年3月15日發布,本次桂林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105名,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如下: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五)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文化程度、業務知識和工作能力。
(六)應聘實行執(職)業資格制度崗位的須具有相應的執(職)業資格。
(七)具備應聘崗位所需要的其它聘用條件。崗位所需要的其它聘用條件詳見《崗位表》(附件1)。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3.新錄用未滿5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新聘用未滿3年(含試用期)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名。
4.現役軍人。
5.在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3年應屆畢業生(其中,在讀的非2023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人員。
7.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8.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9.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人員。
(九)其它:
1.本次招聘條件中涉及年齡、工作經歷、相關資格、處罰期限、戶籍等有關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以2023年3月20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2023年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須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等)的畢業生須在2023年3月20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全日制或脫產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視為相關工作經歷。
2.年齡要求:一般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7年3月20日至2005年3月20日期間出生);需限制或放寬年齡要求的崗位,具體詳見《崗位表》(附件1)。
3.各級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和事業單位符合報考條件的在職在編人員報考,須取得所在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的同意后,方可報考,一經聘用,若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因不同意報考拒絕辦理相關手續所產生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具體招聘崗位條件詳見:2023年桂林市事業單位考試招聘職位表
來源:事 業 單 位 招 聘 考 試 網
.jpg)
全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