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職成〔2020〕5號
各區教委,各有關高等院校、中等職業學校,北京教育科學研究院、北京教育考試院: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按照市教委等四部門《關于深化職業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見》要求,深化職業教育體制機制改革,加快構建我市現代職業教育體系,提升職業院校服務國家戰略和首都城市發展能力。經市教委2020年第10次主任辦公會審議通過,2020年按照“做精做簡”的原則,繼續開展高端技術技能人才貫通培養(以下簡稱“貫通培養”)。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立德樹人、全面發展,堅持職業教育的培養方向;促進教育公平,探索素質教育的新路徑,構建人才培養“立交橋”,為學生成長成才提供更多更好的發展機會。緊密圍繞首都“四個中心”功能建設和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人才需求,優化調整專業設置,培養適應高精尖產業結構、城市運行與發展、高品質民生需求的高端技術技能人才。
二、項目類別
(一)高本貫通
由優質高職院校與應用型本科院校聯合培養。前5年在高職院校學習(第4和第5學年為高等職業教育),后2年在本科院校學習。成績合格者由合作本科院校頒發本科層次(專升本)畢業證書。個別項目可由本科高校獨立承擔所有學段培養任務。
(二)中本貫通
由優質中職學校與應用型本科院校聯合培養。原則上前3年在中職學校學習,后4年在本科院校學習(第4和第5學年為高等職業教育)。成績合格者由合作本科院校頒發本科層次(專升本)畢業證書。
三、項目實施
(一)招生錄取
1.招生對象為符合當年中考升學資格的本市正式戶籍考生,通過中考在全市范圍內招生。
2.按照專業類別設置最低錄取分數線,通過提前招生或統一招生方式錄取。
3.招生計劃按照當年職業院校事業發展需求,由市教委統籌安排,具體招生錄取辦法按照教育考試院有關文件執行。招生計劃及招生專業詳見附表。
(二)教學管理
1.基礎文化課應區別于普通高中的課程框架,要為專業培養目標服務,將職業認知和職業素養滲透其中,專業課要隨著信息技術發展和產業升級情況動態調整,努力構建以初中畢業生為起點的高端技術技能人才培養體系。
2.相關院校要全方位推動教學組織、教學方法、教學評價的創新,充分激發學生學習興趣,切實增強學生自主學習能力。注重學生綜合素質與職業能力的培養,形成具有職業教育特點的課程體系。
3.高本貫通項目的學生完成基礎文化教育階段后,在進入專業教育階段前,可按學校規定申請調整專業。中本貫通項目的學生無特殊情況原則上不予調整專業。
4.合作院校之間要建立聯合培養機制,整合校內外教師、設施、實驗、實訓等資源,根據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和產業轉型升級的需要,聯合行業企業,科學制定專業培養目標,系統設計人才培養方案。
(三)學籍管理
1.高本貫通項目的學生,中職教育和高職教育階段注冊為所在高職院校學籍,本科教育階段注冊為所在本科院校學籍。由本科院校獨立承擔培養任務的項目,其招錄的學生在各教育階段都注冊為所在本科院校學籍。
2.中本貫通項目的學生,中職教育階段注冊為所在中職學校的學籍,高職教育和本科教育階段注冊為所在本科院校學籍。
3.貫通培養各項目的學生,在中職教育階段執行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在高職教育和本科教育階段執行高等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學費收取和學生資助相關事宜在不同教育階段分別按照各階段相關政策規定執行。
4.學生如因個人原因提出轉學,將視為自動放棄本項目培養資格;如因個人原因提出休學,按照相應學段學籍管理規定,對符合復學條件的學生,轉入本校下一屆開設相同專業項目學習;如下一屆不再開設相同專業,可轉入相近專業學習。
5.依據學生個人意愿,允許學生在完成中等職業教育或高等職業教育學段后選擇畢業退出本項目,由學籍所在學校頒發相應學段的畢業證書,畢業后學生不再具有貫通培養項目的培養資格。
(四)轉段升學
1.貫通培養各項目的學生通過轉段升學的方式升入下一學段學習。
2.從中職到高職的轉段升學工作按照合作院校共同制定的相關規定執行。從高職到本科的轉段升學工作納入“專升本”范疇,按照市教委《關于做好北京市高端技術技能人才貫通培養試驗項目專升本轉段工作的通知》相關規定執行。
3.未能通過轉段升學的學生,可選擇留級到下一屆開設相同專業的班級學習,如下一屆未開設相同或相近專業,應從轉段前的中職學校或高職院校畢業。如學生留級一年后仍未達到轉段升學條件,也應從轉段前的中職學校或高職院校畢業。
4.學生在校期間在市級、國家級和世界級技能大賽中獲得獎項,且品德優秀者,可免試轉段升學。
四、工作要求
(一)組織保障
1.市教委成立貫通培養工作領導小組,相關處室按照責任分工指導相關學校做好改革的各項工作,協調解決項目推進過程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各區教委、相關院校做好政策宣傳和解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處,統籌協調開展改革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
2.各區教委要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做好初中應屆畢業生的升學輔導工作。北京教育考試院要研究制定招生錄取辦法和轉段考試辦法,并認真組織實施。北京教育科學研究院要加強對試驗實施過程的跟蹤研究和質量監測。
3.各學校在項目實施過程所需經費,按照財政相關預算管理規定予以保障。
(二)明確責任
1.各學校要成立貫通培養工作領導小組,主要校領導要擔任組長。合作院校之間要簽訂合作協議,明確各方責任,建立協作機制,推進資源共享,實現優勢互補。科學制定實施方案,精心組織實施,做好項目風險評估和相關調整預案,扎實推進各項工作。
2.各有關本科院校要積極參與一體化人才培養方案的設計,要提前謀劃轉段升學的相關事宜,做好與職業院校在各方面的銜接工作,確保人才培養質量。
3.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各院校要堅持職業教育的培養方向,突出職業教育的培養特點,加強應用型人才培養模式改革,進一步提升職業教育對區域經濟發展和產業轉型升級的人才支撐水平。
4.改革推進中的重大問題,各院校要及時上報市教委。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2020年4月30日
來源: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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